长春燃气(600333.SH)发布公告,公司股票于2020年12月2日、12月3日、12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%,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。
经公司自查,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,截止本公告披露日,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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